什么是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西)人。他“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难忘”,写得一手好文章。他为文“动笔如飞”,文成后,“见者皆服其精妙”。王安石“议论高奇”,“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
王安石在朝廷集贤院任职期间,有一少年,手里拿着一只善斗的安鹑鸟,突然遭到一个贵族子弟拦路抢劫。少年不服,在夺回安鹑、两人争斗时,少年失手打死了贵族子弟。事情告到开封府,府衙把少年判处死刑。王安石闻知此事,立刻为少年辩护说:“公开抢、暗里偷,都是强盗行为,少年捕盗杀人何罪之有!”
驳得府衙审判官哑口无言。又一次,登州有位妇女,因夫妻感情不合,在殴斗时,用刀砍伤了丈夫。事情告到朝廷,大臣们都认为妇砍夫,罪当斩。王安石则根据法律的规定,争辩说:“夫妻不睦,必然是有第三者插手,妇女依势砍伤夫君,应以“合谋杀伤,减二等论”。仁宗皇帝同意这种判断,下令免了妇人死刑。
1058年,王安石向宋仁宗上《万言书》,明确提出改革政治的主张。十年后,二十岁的宋神宗继位,很想把积贫积弱的国家治理好,作个中兴的君主。他想到王安石的变法主张,第二年便起用他做参知政事,第三年拜相,实行变法。尽管新法从根本上说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却因为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的既得利益而遭到反对。他们鼓动个别人“节指断腕”破坏保甲法,宋神宗不明真相,询问王安石,王安石说:士大夫蛊惑人心,叫无知的人干出蠢事,这有什么奇怪!万万不可因小失大,动摇改革的信心。大臣文彦博说:市汤法是“与下(指老百姓)争利”致使华山出现山崩。王安石立即反驳说:市场之法只是抑制豪强兼并,官府无利可图,华山山崩是自然现象,与新法无关。”
1074年春,“天下久早”,保守势力又大造舆论,这是新法干了天怒。有人于脆直截了当地说:“旱由安石所致,罢去王安石天就会下雨了。”王安石立即驳斥说:“水旱有自然规律,古代盛世也在所难免,只要我们善于调动人力,天灾是可以战胜的。”
宋神宗在一片反对新法的吵嚷声中有些惶惑动摇,王安石却坚定不移,针锋相对地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观点,对反对派进行了回击。但终因阻力太大,在1074年5月17日(宋熙宁七年四月丙戌)辞去宰相职务。后来,宋神宗一死,十岁的哲宗继位,高太皇太后听政,起用司马光做宰相,不到一年,新法尽行废止,王安石于1086年5月21日(宋元祐元年四月初六)在江宁(今南京)抱恨而死,终年六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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