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法是什么?秦法在秦朝统一天下前后有什么影响和作用?
这里所说的秦法,是指公元前356年(约390-338年前)商鞅的经济改革,其重点是废除井田制,实行国有土地制度,设立军功奖励农战,废除天下卿世禄,这是战国时期秦王朝法律的唯一总称,通过国家政治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改革,直到221年秦国王赵政统一中国,直到公元前206年秦王朝灭亡。在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影响下,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在秦国原有法律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并模仿了魏、齐等关东封建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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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时,天下正处于战国诸侯割据的乱世,国家仅靠仁政、德治、无为而治难以站立,这也是孔孟、老庄在当时不受其他国家欢迎的原因。而法家可以把整个国家变成高效的战争机器,只是为了适应你死我活的世界。秦国正因此而崛起,并最终统治着这个国家。
然而,这些民族仅仅在十年内就灭亡了,秦法被强制执行,这使得这些民族的人民很难适应它。此外,战争的创伤还没有消除,各民族的人民,从贵族到平民,仍然对秦国,充满仇恨,秦人对各民族也有同样的感情。因此,虽然秦国完成了统一大业,但帝国人民对这个国家的归属感几乎为零。尽管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立郡县,也废除了分封制,但人民仍然认为自己是“某国”的,而不是“某郡”和"某县"。
社会矛盾尖锐,没有经验可借鉴的秦始皇,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哪里有叛乱,就派兵镇压,哪里有反对,就消灭。这也是秦定律的微妙结果。秦国在全世界都依赖秦法统,而秦始皇绝对尊重秦法律,所以它遵守规则。但是,这种做法毕竟是治标不治本。反而陷入恶性循环。每个人都有逆反心理。秦始皇的激烈措施不但没有威慑住“反动势力”,反而刺激了他们的反动情绪。
秦法律本身就已经很苛刻了,人们一时还适应不了。秦始皇急功近利,滥用人民力量,各种庞大的工程同时上马,使得人民原本戴上了一层叫做“秦法”的“枷锁”,现在又背上了一座叫做“暴政”的大山。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尤其是人有求生的本能。
秦国靠秦定律由弱变强,最后因为秦定律而在乱世中消亡,可谓“成也秦法、败也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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