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历为什么称自己是文治武功第一人 统治时期都设立了哪些政策
弘历自诩为文治武功第一人。其实弘历的文治并无什么独创之处。只是遵循了传统的中国治国方法,并且参照了历史的发展。乾隆元年(1 7 3 6年)2月,他下了一道诏书,阐述了他的治国之道,后来还多次下诏阐述。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是回顾了康熙、雍正两朝的历史经验。康熙奉行与民休息的政策,有宽纵之流弊,雍正纠正康熙朝之流弊,又有过份严刻之流弊。二是倡导执中之政策。认为天下之事,有一利必有一害,凡人之情,有所矫必有所偏,所以矫枉不可过正,治道贵得乎中。三是主张宽严并济。严并不代表刻薄,宽也并不代表放松。这种宽严互济的政策乃是满族入主中原以来的一贯政策,不过有时偏重宽,有时偏重严罢了。严和宽都是由当时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所谓宽严互济,就是恩威兼施,有刚有柔。也就是宽则纠之以猛,猛则济之以宽,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弘历即位伊始,鉴于雍正之刻薄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济之以宽”。
体恤皇室。对列祖、列宗钦定的冤案,或予以平反昭雪,或给予宽待。如恢复被雍正残酷处治的两个叔父胤纽(被雍正改名为阿其那,即狗胤糖(改名为塞思黑,即猪)的原位,并将其名收入皇室谱谍内,二人子孙也同时收入。对被雍正拘禁的另外两位叔父胤襁、胤袱,下令释放,并随即封二人为辅国公。增加官员俸禄。在京官员加添双俸,外省大小官员也都发给一定的“养廉银”。蠲免租税。如免除江南漕项芦课及学租杂税等银,宽免芜湖杂办江夫河蓬钱粮,免除泰山进香税等。弘历在位6 0年,蠲免租税,史不绝书,因为“爱民之道,以减赋蠲租为急务也。”
革除开荒加赋之弊端。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是康熙以来的一贯政策,但各地官吏往往为了加赋,而谎报开垦荒地。弘历以开荒是为满足人民生计而不是为了增赋为由,令各省督抚,查明确实的开垦荒地数,据实上报。
此外,释放被雍正监禁的岳钟琪、陈泰等人,把因文字狱而发往边地为奴的罪人汪景祺、查嗣廷等的家属放回原籍等。都体现了弘历为政宽的一面。上述这些措施,颇得人心,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弘历初政的十余年间,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府库充实,兴隆超过汉唐,成为“康乾盛世”的顶峰。
弘历的政治也有严厉的一面。他自己说是“当宽而宽,当严而严。”他认为治贵得中,如果对于玩忽职守的违法之徒,也实行宽大,就是助长农田的害草,危害禾苗。因此必须快速治理,否则,将流弊无穷。他采取了不少严厉措施,以便收惩一儆百之效。严惩贪官污吏。乾隆三年(1 7 3 8年),弘历在一道上谕中把贪官污吏比同恶棍奸民,一定要严惩,如果包容,便是好坏不分。乾隆四年(1 7 3 9年),庄亲王胤禄等结党营私,弘历下令将胤禄、弘哲、弘舁、弘昌、弘皎等革职或收监,将弘哲的死党安泰处死。五年(1 7 4 0年)提督鄂善受贿银一万两,被赐死。山西学政喀尔钦接受考生的贿赂,纵仆营私,寻花问柳,被处死。弘历还下谕告诫各大臣以后各加儆省,毋蹈前辙。裁汰僧道。雍正帝迷信佛教,自比“和尚”“野僧”,晚年又热衷道教,迷恋修炼,一说他的死就是因服了道士进奉的丹药。乾隆初,僧道太多,品类混淆,真正出家修道者,百无一二,而大量市井无赖、游手聚食于其中,甚至有一些犯法逃亡者,也隐藏于寺庙道观,造成佛门之人日众,而佛法日衰。当时僧人中有号为“应付”者,有房,有田宅,饮酒食肉,甚至娶妻生子。道士中的“火居”也是这样。所以弘历认为僧道是不劳而食者,多一僧道,就是多一分利者。于是,下令实行度牒制,裁汰僧道。情愿出家者,必须领取度牒,才能“披剃”受戒。“应付”僧人,不愿受戒者,勒令还俗。“火居道士”俱令还俗。妇女年过4 0岁,才准出家。领到度牒之僧人,只准收生徒一人,从而限制了僧道的泛滥。
严禁宦官弄权。弘历对宦官管理十分严厉,不许宦官干预政事。为了堵塞宦官干预政事的道路,他下令废掉教宦官读书识字的内书堂,认为宦官只要认识几个字就行了,宦官有文化就会干预政事,这是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弘历还下令当差奏事的宦官一律都改姓王,这样,外廷官员就难以分辨,而无法相互勾结。对于违禁的宦官,弘历一律严惩,决不姑息。有一个叫高云的贴身太监,向弘历讲了几句外廷的事情,涉及到朝廷事务,弘历马上将这个宦官处死。乾隆二十二年(1 7 5 7年)跟随弘历到热河的一个太监,侵扰百姓,热河巡检张若瀛劝阻无效,反受这个太监欺凌,张若瀛愤而把他捆起来打了一顿。直隶总督方观成认为张捆打太监是目无皇上,犯了大罪,上疏弹劾。弘历看了方现成的奏折,斥责方不识大体。弘历说:“如果不是太监肆意违法,张若瀛怎敢这样做,这是令人高兴的事。”后来,弘历竟破格把张若瀛连提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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