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并行制的意思,汉朝初期为何未实行郡县制,而是选择了郡国并行制
郡国并行制,其实封国最早来源于西周时期,周天子将先代贵族、王族子弟和功臣分封到黄河中下游建立建立封国,这些人自立为诸侯王。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周天子的权力未能高于集中,最终各诸侯割据,混战不休。无视周天子权威的情况频频出现。因此,封国导致最后西周全盘覆灭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秦和统一六国后,吸取了这一经验,废除分封制,代之以郡县,使地方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央。
汉初,秦朝中央集权制度实行的时间太短,不够成熟,选官机制不够完善。也需要时间来慢慢摸索适合自己的制度,秦灭亡的部分原因是中央集权不成熟,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统治不稳定。在秦朝时地方上的郡守、郡尉、郡监、县令、县丞、县尉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免。然而,县级以下的基层乡、里、亭。这些基层单位依靠地方力量,中央设置的官员很难让他们信服。这也是官员选拔机制不完善的反映。汉朝吸取了秦和灭亡的教训,令各郡县推举有才能的贤士为官,但这些人仍然不能满足中央集权的需要。既然不同姓的人都不靠谱,那就只能靠同姓的人帮他们统治国家了。
因此早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分化项羽阵营,壮大自己的实力,就任命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便称为'异姓'王。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在封立后数年之中,被相继诛除殆尽。
同时,刘邦也大封刘姓子弟为王,被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是在国内是君主,政治权力基本上与中央政府相同。除了太傅和丞相理由中央任命之外,其余各下级官吏,都由军诸侯王本人任命。诸侯王还拥有一定的军、财、治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在文帝和景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政府的威胁。文帝采纳了贾谊提出的“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削弱其实力;景帝采纳了晁错“削藩”的建议,但导致了以“清君侧”为借口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
在平定七国之乱后,景帝开始下令取消诸侯王的治权,又压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使其成为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它从根本上解决了刘邦诸侯制度的弊端,到汉武帝时期,又实行了推恩令,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之后汉朝封国再未成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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