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制度,总督一职何时设立的?明清朝的总督有何不同
总督制度,总督一职起源于明朝,但明初总督并不等同于后来的总督,权力近乎地方最高长官。而是称他为“专务总督”,比如总督粮库,总督河道,总督水运等等。他是负责职能单一的官员。
在明初时期,朝廷经常派尚书、侍郎、都御史等官员,代表朝廷安抚军民,监督政务,被称为巡抚或镇守,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临时的官方职位,朝廷在需要时任命,事情完成后被撤职。此类官员的职权虽然够大,但以政治事务为主,军事事务为辅。后来因为总督也要担负起剿灭匪患的责任,所以出现巡抚兼提督军务这样的职务,由此总督的职位开始涉及军务。
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代朝首次出现了总督军务的职位。从正统末期至景泰初期始,朝廷开始向地方政府派遣总督。但此时总督仍是为事而设,事毕便撤。直到成化五年(1469)设置两广总督,总督才开始成为一项固定工作,并一直延续下去。
从明代朝巡抚职位的发展来看,明朝总督更像是“巡抚+提督军务”的结合体。虽然他对地方财政、政府和军队有监督权和管辖权,但没有直接统属关系。他的权力虽然很大,但受到朝廷的制约比较严重,没有形成像我们向唐朝的节度使那样的割据局面,而且都是由朝廷调遣,朝廷可以随意调动。
在清朝初期,总督的数量和管辖范围是不固定的,但在乾隆之后成为定制,总有八任总督:直隶,两江、陕甘, 闽浙, 两湖(湖广)、两广, 四川、云贵。总督一般均带兵部侍郎 (或尚书) 、右都御史等衔 ,掌管军政综治、统辖文武、考核官员。一方面军民高级长官世称封疆大吏。此外,还有漕运及东河、南河总督三员 。
所以明总督和清总督都是兼职的。如清两江总督一般加兵部史,都察院右都御史,即兼管提督粮饷、监督盐务、操江阅兵等。
一般来说,总督是兵部侍郎,御史都察院的右副手,某个地方的总督,以及军事事务的总督。这些兼职都是为了工作方便,客观上大大扩大了省长和省长的实权。总督一般由中央各部部长、高级助理部长或高级地方长官提拔;一般总督由所在省的使节、中央各部侍郎或中央寺庙的高级秘书、内阁学士提拔。省长上升的空间不大。如果他进一步上升,他将不得不加入内阁。总督上升的空间是担任大臣或升任总督。其中最重要的职位显然是直隶,总督,因为他负责两个首都城市的重要地区。巡抚直隶管辖的地区包括现在的河北, 北京和天津其次两江总督当时主管江苏, 安徽和三个省, 江西,南方不是秦汉时期的南方,经济相当发达。当时的上海市是府上海县, 松江, 江苏省,后来一飞冲天,跨越几级,成为直辖市。所以两江总督实际管辖三省一市三个省?有总督吗只有总督,分别是山西, 河南和山东直隶, 四川, 甘肃和三个省没有总督只有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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