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四妾,三妻四妾的说法是怎么来的,我国古人人人都可以三妻四妾吗?
三妻四妾指的是“妻妾众多",“三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等,如《庄子》,记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不限于正妻。人类学上,一夫一妻制不包括所谓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这两种情况实际上属于不同的范畴。前者的“一夫一妻制”仅指女性配偶的单一性,而所谓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一般属于人类学概念中的“一个夫多妻制”
这个词在清代李渔创作的戏剧《风筝误》中也有提及。从那以后,“三妻四妾”这个称呼就广为人知,一直沿用至今。由此可见,“三妻四妾”产生于明清,而非古来便有。至于三妻四妾的详细参考,就不太清楚了。
按照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所谓的一妻,就是男人在法律上要娶的第一任妻子,也可以称为正妻。前妻地位最高,一般只有一个。只要同宗兄弟没有继承人,其中一个兄弟把独子收养给他,这个独子就可以娶两个嫡妻,以保持香火。至于偏妻、下妻,虽名为“妻”,实为妾。在民间说法中,偏妻也被称为下堂妾。在清朝俞正燮《癸巳类稿》 中直说下妻曰妾。
关于四妾的说法,评论很多,流传最广的是下妻曰妾的说法。
根据现代社会学家的研究,人类男女之间的交往嫁娶没有禁令的。以后,社会逐渐有了组织,对此也有了讲究,如年龄等。这个时候,同辈男女可以结婚,不同辈则不能。更后来是亲族之间,要受到限制。最初是给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后来逐渐扩大到同一母系的兄弟姐妹都不准通婚,就成了所谓的宗族。
这时,在不同的氏族之间,男女仍然是成婚的,,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为此一群之男之妻;绝无所谓个别的夫妇。从此,禁令越多。所以男人仅有一个妻子;女人也仅有一个丈夫。而且,除此之外,不允许与其他男女发生性关系。而且夫妻不一定要住在一起;关系还是很松散的。不过在之后,丈夫和妻子必须生活在一起,一夫一妻制或一夫多妻制。关系比较永久,所以渐渐变成了后世的家庭。所以人类的婚姻从无禁止开始,逐渐加大了禁止,也就是缩小了其通婚的范围,就成了今天的形式。
春秋时期,诸侯按习俗可以纳九妾,但出嫁时,妻子会带两个随嫁的妾一起出嫁,不管你喜不喜欢都会占两个位置。在汉朝,只有特殊成就者才能够纳八妾。在普通官员只能有三个妻妾,而庶人不能纳妾。到了元朝,普通人就可以纳妾了,不过是年满40岁无子才可以。随意纳妾,打四十鞭。在这种情况下,权贵人家所纳娶的妻妾八成不止三妻四妾,而多数的普通人一般只有一个妻子。“三妻四妾”仅一个权势家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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