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事件是什么?东明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当时守旧派在各地采取了这种策略,结果要么是新法推行不下去,要么故意假借新法盘剥百姓,激得百姓们都骂新法不好。不久就发生了“东明事件”。这个事件是因为"免役法”引起的。原来北宋政府规定,除了官僚贵族和商人,所有的农民、没有政治背景的地主,每年除了向国家交纳赋税,还要轮流到地方官府当差服役,干各种杂活儿。有的因此长年回不了家,干不了地里的活。有些官府的办事人员专让那些富裕农民、小地主干一些贴钱的差使,几年下来,就能整得他们倾家汤产。这种剥削方法对生产发展破环性很大。王安石和神宗经过反复商量,订了个“免役法”,它的特点是出钱免役。
具体说起来,各州县根据当地的人口、贫富,先规定好每年需要多少人服役,这就避免了随意乱派差的情况。再把乡村的民户按经济条件分成干等。四等以下的除了一些轻便的短期劳役,就不用服以前名目繁多的杂役了。三等以上的民户每年交两次“免役钱”,由官府用这些钱另外雇人服役。这些民户交点钱就可以免除许多麻烦,不用耽误农活当然很欢迎了。但田多钱多的大户却增加了负担,就连以前不用服役的官户也要交纳一定的数额。于是官僚、大地主们就勾结地方官,千方百计搞鬼。有的地方一、二等户只交很少钱,四、五等户却要交好多。
熙宁三年年底,朝廷规定先在京城附近的开封府(包括今河南省中部偏东地区)试行“免役法”。可刚到熙宁四年的四月,开封府直属的东明县(今河南省兰考县境内)的一千多百姓,就成群结队到京城的开封府衙门告“免役法”的状来了。开封府不肯接状子,他们就又涌到宰相府找王安石。
王安石再三安慰他们,答应一定派人好好调查清楚,才算把这一千多个百姓劝回去了。谁知东明县的百姓刚散,监察官杨绘、刘挚就向神宗汇报了。他们说:“东明百姓闹事,是由于新法害民,请陛下下令严办主管官员,取消‘免役法’,安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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