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经纪约纠纷案改判怎么回事 权利靠自己争取
张韶涵经纪约纠纷案改判怎么回事 权利靠自己争取
30日晚,#张韶涵回应经纪约纠纷案改判#:“权利不是别人施舍的,是靠自己争取。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s!”据悉,张韶涵因合约纠纷,被经纪公司青田及福茂唱片以违约为由诉请法院求偿,台北地院认定她终止经纪约并无违法,高院改判她还须赔偿福茂唱片为她支出的服装造型费用63万元(约人民币15万元),经最高法院废弃,更一审改判她须赔偿409万元(约人民币98万元)、赔偿青田4万元(约人民币9600元),可上诉。
据悉,青田和福茂唱片起诉称,张韶涵未依照一开始签订的合约,没有发行10张唱片,也没有配合公司安排的演出,因此分别提出赔偿。其中青田要求赔偿800万元新台币,福茂唱片则提出2665万元新台币的赔偿金。
而张韶涵方则表示,原本与青田公司约定五年内发行10张唱片,但该公司1年7个多月才发行1张唱片,是对方先违反合约内容。此外她表示青田公司未经其同意,将部分演艺工作委托给福茂公司处理,导致账目混乱,双方无法合作。因此她才会在2011年7月4日提出终止合约。
台湾高等法院也对二审改判作出了详细解答,认为双方终止合约前,福茂唱片已经着手为张韶涵制作第7张专辑,其中有7首歌曲已支付编曲、作词等制作费用48万余元新台币。此外,法院根据前6张专辑制作人林隆璇的电子邮件,估计张韶涵未发行第7张专辑将造成福茂公司360万余元新台币的损失。
如今,时隔9年的案子翻出来再被宣判,张韶涵和经纪公司在这场纠纷中彼此所扮演的角色到底是什么样的,相信大家都很好奇。
事实上,公司对张韶涵的不公平以及不爱护我们大众也是可以清楚可见的。其实,福茂唱片"培养"了许多着名歌手。那英、王菲、庾澄庆都是福茂唱片公司的签约歌手,但张韶涵却想和福茂唱片公司解除合同,这不仅与张韶涵不是此公司的扎根歌手有关,貌似也与张韶涵的身体问题被公司隐瞒有关。
一直关注张韶涵的粉丝应该知道,还有一个令张韶涵忧心忡忡的家庭。张韶涵母亲的恋情和丑闻传给了张韶涵,舅舅在媒体面前的指责让张韶涵名声一度下降。作为张韶涵的经纪公司,张韶涵的负面消息被曝光时,并没有在第一时间为张韶涵站出来帮她洗白。相反,它把她藏起来了。如此一来,更让张韶涵的复出感到冷清。
其实大部分人都会觉得原公司做的太过了,就算不是自己旗下的艺人了,也没有必要当仇人来看待,更有网友嘲笑原公司,你们现在的收入是靠赔偿款吗?
其实,小编认为,张韶涵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契约精神。不过,根据法院近年来的判决,除了原公司投入第七张专辑的资金外,张韶涵应该不需要赔偿额外的资金,毕竟张韶涵也给公司带来过收益。因此,正如张韶涵所说,在她履行公司合同期间,公司也有不恰当的行为,不过对于这样的结果,她是选择赔偿还是选择向法院提起上诉,我们还需静静的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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