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三例名誉维权案陆续胜诉 被告须赔偿共计15万元
李小璐
12月5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案件播报,宣布李小璐三例名誉维权案件陆续胜诉。
被告人因发布针对李小璐的侮辱、诽谤言论构成对李小璐名誉权的侵犯,须向李小璐赔礼道歉并赔偿。同时被告还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00元。
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案件播报内容
此外,该律师事务所还表示,已接受李小璐女士委托,对于再有诽谤者将一一取证并继续启动法律追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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