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的特点,西周统治者设立井田制的原因?
井田制的特点,西周的各级统治者将井田分为三类。他们各自在其中最好的地方(也就是河边的平地)分成几千块、几万块留给了自己,被称为公田。因面积大而又称为‘大田',公田又叫‘大田’,驱使奴隶集体耕种。
西周统治者把那些靠近城市的郊区土地,分配给与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以田地为单位进行耕种。这部分人因为住在"国"(即城市)里,这些人被称为‘国人’。国人不交税,只要承担军税和兵役。他们通常每年向国家缴纳一小罐米和一捆草作为军费。当兵的时候,自己准备武器,食物,军需。国人有当兵的权利,也有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他们的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礼仪学习。这些人都是社会上的普通人。从表面上看,他们不受剥削,是自力更生的劳动者。然而,在那个时候,战争非常频繁。他们经常被征召去打仗,打了胜仗后,掠夺的土地和财富归统治者所有。打了败仗后,他们就有被俘虏和被奴役的危险。就这样,国人土地荒废,破产的也不少。所以国人的地位动荡不安。
封建主把远离城市的贫瘠田地和贫瘠的土地分给了生活在野外的庶人。庶人生活在野外,所以他也被称为“野人”。领主阶级鄙视他们,认为他们是最为愚蠢,所以叫‘氓’。庶人没有任何权利,只有义务为领主耕种井田和打杂的。他们每年都要先在领主的田地里劳作,然后被允许作为维持最低生活的那一小块土地自己耕种。所以在西周,‘国’和‘野’是对立的。
按照井田的制度,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国家(即属于周王),周王是中国最高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诗小雅北山》所说,‘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周王把土地一层一层分封给诸侯,诸侯把授予的土地给了分赐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给了子弟和分赐的封臣们。周王有权夺取分封出去的土地。各级贵族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他们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不能交易。接受者要对国王承担义务,也就是向国王进贡。
奴隶和庶民在贵族的保护下集体耕种土地。使用奴隶集体耕种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在西周时期,土地被分成“井”形的正方形,耕地纵横交错,这就是所谓的井田。春秋末期,井田体系逐渐瓦解。促成这一变化的物质因素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私田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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