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音乐着作权收益分配 阎肃之妻女起诉阎肃之子
客户端北京1月7日电(任思雨)据北京市海淀法院网消息,因对着名词作家阎肃音乐着作权收益分配比例无法达成一致,阎肃之妻李老太、阎肃之女阎女士将阎肃之子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被继承人阎肃享有的音乐着作权之财产权进行析产,判令李老太享有三分之二,阎女士享有六分之一。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来源:海淀法院网 阎肃,着名文学家、剧作家、词作家,也是深受全国群众喜爱的老一辈艺术家。从艺65年,曾创作出《江姐》《《红梅赞》《敢问路在何方》《雾里看花》等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并多次参加央视春节联欢晚会等大型文艺活动的总体设计、策划、撰稿。2016年2月12日,阎肃因病在京逝世,享年86岁。
原告李老太和阎女士诉称,李老太与被继承人阎肃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一女,阎女士系李女士与阎肃之女,阎先生系双方之子。被继承人阎肃去世前并未就其音乐着作的财产权分配订立遗嘱。
2014年以来,因阎先生对阎肃音乐着作权收益分配比例不满,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停止支付阎肃音乐着作权收益。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对被继承人阎肃享有的音乐着作权之财产权进行析产,李女士享有三分之二,阎女士享有六分之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免责声明:
2.本网站刊载的各类文章、广告、访问者在本网站发表的观点,以链接形式推荐的其他网站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供用户参考使用或为学习交流的方便(本网有权删除)。所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使用者务请核实,风险自负。
查看更多